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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瑶|《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带来的启江南体育官方网站示

发布时间:2024-04-25 22:43:46    阅读量:

  《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是张晋藩教授的一大力作,自2009年首次出版至今已经十余年了,其间经过不断修订、完善,如今已经修订到第四版,本书第一版获司法部“九五”期间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三版获中国法学会“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二等奖。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共十八章,主要涵盖中国法律的传统,书中纵向介绍中国古代传统的法律制度;第二部分是讲中国法律的近代转型,共有五章,从西方文化的输入、传统法观念的转变和转型过程中的法制改革思想与实践、民国时期法律近代化的继续推进和中国法律近代化转型的历史价值及经验借鉴等方面深入探讨。阅读本书,能极大地丰富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认识,增强文化自信。《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全书在论证中国法律传统与近代转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中国法律传统在近代的转变及其原因。作者以宏大的视野,对中国法律思想、制度、文化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研究。作者指出,在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中,存在着儒家、法家、道家等多种思想资源,其差异性体现在多个方面:在制度上,表现为“礼法合一”的传统;在文化上,表现为“德主刑辅”的传统;在社会环境上,表现为“重义轻利”的传统。作者还分析了这些思想资源对于中国法制近代化所起到的不同作用。作者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阐述了近代法律的转型,为读者理出了中国法律古今的脉络。对中国法律传统与近代转型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和深入剖析,从而揭示了传统法律文化在近代的转变及其原因,并以此为基础,论证了中国法律传统在近代的转型及其意义。《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力图找到历史和现实、中国和外国法律文化发展的契合点,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上,推动其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阅读本书,能感受到中国法制的历史是一座宏大的“智库”。在这座“智库”里,有“礼乐之邦”的深厚底蕴,有“刑礼之辨”的朴素传统,有“尊卑有序”的等级秩序,有“礼法并用”的和谐社会总之,在这座“智库”里,更有丰富而宝贵的文化遗产。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有一脉相承之处,其中的许多宝贵遗产都带有跨越时空的因素,读完《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会使人受到很大启发,让我们继续更加深入地探索挖掘更多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读完《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笔者感受到中国法律传统的内涵极为宽广,尽管菁芜并存,但富有跨越时空的人文因素。譬如,人本主义的法律倾斜、法致中平的价值取向、天人合一的和谐诉求、德礼为本的道德支撑、援法断罪的司法责任、法为治具的政治方略等,都彰显了中国法律传统中的人文情怀。中国古代法律传统的最大贡献在于它奠定了中华法系的理论基础与价值体系。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华法系形成于秦朝,到隋唐时期逐步成熟,《唐律疏议》是代表性的法典,清末以后中华法系影响日渐衰微。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法系等不同,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作者在书中强调尊重传统、研究传统、弘扬优秀传统的必要性。要想真正地认识中华法系,必须认真地研究中国传统法律。只有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角度审视中国传统法律的具体情况,才能深刻地认识到它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只有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中去理解其历史与发展,才能更好地认识其内在逻辑与外在特征。因此需要从多侧面、多层次、多角度去研究、总结,以揭示其历史的真相,并为当前的法治建设提供准确的历史借鉴。此外,中国传统法律的发展进程,体现了民族文化与民族精神,因而它必然是以本民族的文化为基础的。任何一种文化,一旦脱离本民族的传统,就会丧失其生命与活力。中国传统法律是历史与文化的产物,因此它必然具有民族性与时代性。中国传统法律虽然从理论上、制度上都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但是它又具有鲜明的特色。中国传统法律的民族性,不仅表现在它与儒家思想的内在联系上,也表现在它与中国古代法律实践活动之间的联系上。在儒家思想主导下所形成的中国古代法律传统,当然也就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与时代性。阅读本书,能体会到中国传统法律的历史和文化积淀。对中国古代法律传统的研究,既要肯定它的价值,又要承认其不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想真正认识中国法律传统,必须对其进行科学的反思与批判。中国传统法律作为一种历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史文化现象,既有其固有的价值,也有其时代的局限性。中国传统法律作为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我们理应认真地研究和充分地继承。我们研究中国传统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正确认识法律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如何不断地完善自己,以及它在社会的进步当中所处的位置和所具有的价值。因此,我们的研究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反对全盘否定、全盘接受的态度。我们对传统必须有继承也有发展,有批判也有扬弃,汲取营养、择善而用,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所创造出来的法律文明兼具民族特色与时代精神。同时也要认识到,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囫囵吞枣、照搬照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底气、有自信,要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